推动基础教育提质扩容,以教育基础薄弱县和人口流入地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实施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程,不断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提高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强化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支持20万人口以上县市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支持薄弱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完善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和社团活动室等高中功能室建设。
到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推进部省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建设,建立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为湖南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1.推动中职教育特色发展。大力改善公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推动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市人民政府要集中力量重点办好1所以上优质公办中职学校。确保公办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持优质中职学校开展五年制高职试点。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推动高职高专院校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在2022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持续推动主要行业和市州人民政府重点办好1所以上骨干高职高专院校。建立高职高专办学质量评价办法、湖南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标准,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标准。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力争全省有15所左右高职高专院校入围国家“双高计划”。
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 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意见》,推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湖湘工匠。
大力实施“楚怡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省建设高水平高职学校3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60所,建设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150个、中职学校优质专业(群)200个。择优命名“楚怡”高职学校和“楚怡”中职学校各10所,命名“楚怡”高职学校专业(群)和“楚怡”中职学校专业(群)各100个。全省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2个专业群,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重点建设2-3个专业群。遴选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创新团队400个、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专业(群)带头人300名,建设一批“楚怡”教学团队、“楚怡”名师工作室。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推进1-2个城市(或城市群)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遴选建设3-5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和2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县市区。在制造业转型升级、社会民生等领域重点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建设30个优质职教集团(联盟)和一批产业学院,建设10个校企合作公共实训基地。培育遴选一批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教授(导师)。重点支持与产业园区融合发展的职业教育项目建设。
3.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建立和完善中职、高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纵向贯通,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的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探索高职高专与职业教育本科和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统筹省内高职教育资源,依托入围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学校和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骨干专业,积极稳妥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服务“三高四新”战略,优化高等学校和学科布局,提升本科和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与水平,汇聚创新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平台。
1.加快“双一流”建设。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落实教育部和省政府重点共建湖南“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协议,引导和支持高校围绕学校特色、学科优势,凝练学科方向,打造学科高峰,建优建强一流大学创新体系,着力培育世界一流和国内一流学校与学科。深化基础学科、扶持冷门学科、强化应用学科、发展交叉学科,支持中医药教育,建设一批服务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一流学科和紧缺专业,加快培养理工农医和师范、家政、养老服务类专业紧缺人才。完善高校“双一流”建设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校分类发展及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和学科争创一流。
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计划,深度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建设好35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00门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3000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到2025年,55个左右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聚焦创新型省份建设、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的战略需要,实施薄弱紧缺专业建设计划。
2.加快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加快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社会实践“金课”,努力实现课程思政建设在所有高校、所有学科专业全面推进。推进课堂教学体系建设,推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其他优质课程学生跨校选修,建立高校间学分互认与转换合作机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新模式,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和智慧课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立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联合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40个左右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创业学院,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
3.高质量发展研究生教育。支持一批基本具备条件的立项建设高校顺利获得国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稳步扩大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招生规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需求,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优化培养类型结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探索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分类发展新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积极设立新兴交叉学科学位点,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学科。通过项目支持,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探索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4.科学规划高等院校设置。优化高等院校布局,加强对洞庭湖、湘西、湘南片区高等教育扶持力度。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围绕增加湖南高等教育资源供给、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目标,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作思路,统筹设计全省独立学院转设方式,成熟一所、转设一所,确保14所独立学院顺利完成转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建立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湖南开放大学建设,现有广播电视大学全部转型为地方开放大学,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职业培训和终身学习服务。畅通终身学习转换渠道,建立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建设50个左右社区教育实验区、100所左右优质老年大学。支持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共同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2倍以上。出台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切实规范继续教育办学行为,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支持民族地区讲好普通话,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加大民族地区教育投入,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提升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针对民族地区师资队伍建设的专项培养培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有关政策,高质量办好民族预科班、内地民族班。抓好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强化组团式帮扶,确保援建项目落实落地。到2025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教育对外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我省自贸区建设。支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共建实验室。支持高校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高质量合作办学。创新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机制,优化公派出国留学结构,培养一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做强“留学湖南”品牌。加强和改进对外人文交流,推动孔子学院提质增效。深化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支持长株潭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交流合作,建立高层次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共建基础创新研发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合作。打造中部地区教育开放高地,大力提升我省教育国际影响力。
响应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支持高校“走出去”,探索与海外知名大学建立海外人才培养基地。培育一批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加强“一带一路”教育合作国别和区域研究。指导高校申报一批高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优质资源平台,选拔一批优秀教师赴海外学习研究,推动指导高校申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海外名师”项目,依托“111”基地建设,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学者。健全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提质增效,优化结构,指导一批高校申报高等学校来华留学质量认证,探索建立海外国际学生招生基地。加快培养国际产能合作急需人才,加强职业院校与境外中资企业合作,助力中国职业教育走出去,提升国际影响力。
紧紧围绕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着力增强人才支撑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产教融合发展能力。
1.健全教育服务区域发展体制机制。明确全方位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的发展方向,紧密对接“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格局,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支持高校依法享有并自主行使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建立完善与绩效挂钩、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政策,保护好、调动好科技创新人才积极性。探索高校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共建产学研深度合作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发挥好湖南中华职教社作用。
2.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培育一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改进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支持方式,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开放型人才培养。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加大对家庭有困难的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
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组织“双一流”建设高校,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平台等资源,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以及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生物、新材料、人工智能、现代种业等领域紧缺人才,为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作出湖南贡献。
3.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坚持人才、项目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和统筹配置,着力打造我省高校服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的科技力量,聚焦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探索解决我省产业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组织优势高校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问题,联合相关企业提出攻关建议并主动“揭榜挂帅”承担攻关任务,推动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完善优化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优势资源整合,做强做优现有创新平台,重点布局培育一批创新平台后备力量,积极支持高校创建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产学研基地等创新平台。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4.提升产教融合发展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产教融合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产教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产教研深度融合,打造全国一流大学城、科技城、创业城,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县市区和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主动性。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推进产教联盟、专业联盟建设,支持校企共建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改革。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探索推进职业教育股份制改革。建立政府、园区、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共享机制,统筹整合现有资源,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科学规划布局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5.提升助推乡村振兴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衔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工作平稳过渡。全面振兴乡村教育,鼓励乡村学校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依托县域骨干中职学校,建好、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使职教中心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强化乡村人才供给,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现代农民。建设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基地,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高校适度扩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支持和鼓励高校对农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农村实用人才等开展常态化培训。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加强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联动,着力形成新时代我省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四史”专题教育。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统筹抓好民办高校、中小学党建工作,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推动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教育领域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二)推进依法治教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完善地方教育立法,适时修订《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加大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中小学校外教育整体规划并推动建设。落实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教育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教育规范性文件管理,探索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扎实推进依法治校,抓好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建设,完善高等学校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
(三)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以教育评价改革为龙头,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破解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顽瘴痼疾。
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调整优化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一般不低于中部平均水平。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优化省与市县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强化政府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继续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政策,对接国家教育强国工程等项目,争取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并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积极化解高中债务。完善非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快建立拨款、资助、收费标准同步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经费使用机制。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放管结合、权责明确、讲求绩效”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督促落实教育投入和支出责任。推进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完善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推进精准资助。加强学校财会、审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组织实施高校“十四五”基本建设规划,加强基建管理。做好外资利用工作。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快预算执行,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
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健全师德师风表彰奖励机制,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制定高校、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探索将师德师风纳入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育宣传重大题材作品立项,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每年举行“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和教师节先进事迹报告会,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打造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实现师德师风教育全覆盖。
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引导高水平综合优质高职高专院校举办教师教育。遴选建设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和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支持1所优质高职高专院校建成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到2025年,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教师基本满足需要。
2.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加强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支持高水平师范高校建设,推动“十三五”以来新设的师范专科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培育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建立以本科、专科教育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健全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加强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高等学校“双一流”领军人才计划、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芙蓉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夯实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形成覆盖大中小幼特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体系,健全教师职称、岗位和考评制度。
3.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乡村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合理扩大市级培养计划比例。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做好“三区”支教,探索“网络名校”工作,实施好“银龄讲学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构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学校和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共同参与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和人员配备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倾斜。
4.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关心关爱广大基层教师,落实好工资、社保、医疗、继续教育等各项政策,着力提高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待遇。巩固强化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所需经费足额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妥善解决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问题。保障我省国家外派优秀华文教师待遇。完善教师荣誉制度,为长期在乡村从教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定期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组织推选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着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以“国家教育信息化2.0试点省”为抓手,加快发展“互联网+教育”,推动教育信息化成为教育系统性变革的内生变量,促进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模式变革、教育体系重构,支撑引领教育现代化发展。抓住“数字基建”发展机遇,加快新型基础网络、数字校园、学习终端等建设,推动全省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建设全省网络大课堂和各级网络联校,建立个人电子学习档案,健全数字资源服务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与创新发展,探索5G和人工智能等条件下的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实习实训、人才培养和教育评价等模式变革。推进教育信息系统整合,建设教育大平台,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平台共建共享和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数据效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管理的专业性、过程的高效性、服务的精准性,有力支撑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两高”工程,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成具备数字基建特征、符合湖南省情的高质量数字校园,推动各地建成农村全覆盖、应用常态化的高质量网络联校。实施“两大”工程,打造以“湘教通”应用平台和“湘教云”基础平台为主的全省教育大平台,打造以“我是接班人”思政品牌和线上终身教育体系为主的全省网络大课堂。实施“两新”工程,探索“5G+教育”创新应用和“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实验,建设一批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实验区和一批教育信息化创新试点学校,支持一流大学联合共建教育在线省级区域中心。
强化新时代教育科研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支持建设高水平教育智库,健全教育战略咨询机制,设立省级教育咨询委员,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政策储备,聚焦“三高四新”发展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教育政策研究,全面提高服务决策能力。完善教育评估制度,探索政府内部评估与智库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政策评估模式,增强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服务体系,健全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完善区域、校本、网络、综合科研教研制度,搭建全省教育数据信息平台和全省教育调研平台,全面提升教育实践指导能力。构建以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教育科研评价体系,优化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推动教育科研成果转化为教案、决策和制度。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教研员,推进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名家(师)工作室”建设。
(八)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巡查检查、分析研判、汇报通报、考核问责等制度,加强课堂、讲座、论坛、出版、媒体、网络和社团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推动各级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学生安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开展平安学校创建活动,开展校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安防建设,到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封闭式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及高等院校的从业人员、来访人、车等信息与属地公安机关对接率均达到100%。